當前,數字經濟已經成為全球發展最快、創新最活躍、輻射最廣的經濟活動,正在成為全球經濟復蘇和增長的重要驅動力,對于擴展新的經濟發展空間、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、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、提升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、帶動創新具有極為重要的戰略意義。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,在增強經濟發展韌性、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方面取得顯著成效,但同時也出現不規范和野蠻生長現象,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:一是平臺壟斷和資本無序擴張;二是侵犯個人信息權益;三是妨礙公平競爭。因此,一定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,保護數字時代的個人權益,構建公平競爭的數字規則體系。
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
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,“要完善平臺企業壟斷認定、數據收集使用管理、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范”。2021年的《政府工作報告》提出:“國家支持平臺企業創新發展、增強國際競爭力,同時要依法規范發展。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,堅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。”
平臺企業通過自身營造的所謂“網絡生態閉環”,對海量數據的獨占而形成的壟斷,不僅提高了市場進入壁壘及轉換成本,同時也帶來了“贏者通吃”和平臺資本無序擴張的局面。實際上,平臺資本無序擴張,往往表現為壟斷,其實質都是資本貪婪本性的體現,目的只有一個,壟斷產業進而壟斷市場。因此,必須依法規范平臺經濟的發展,堅決強化反壟斷和資本無序擴張,其中“依法”和“規范”兩個關鍵詞是平臺企業健康長遠發展的根本遵循。
數字時代最明顯的特征是數字平臺和種類繁多的APP。目前,我國國內市場上監測到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(APP)數量高達345萬款,APP幾乎完全取代瀏覽器成為最大流量入口。當前,大量APP存在強制授權、過度索權、超范圍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的情形,尤其是違法違規使用個人信息的問題十分突出,已經毫無規則和底線,嚴重侵犯了個人的信息權益,令廣大網民深惡痛絕。
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指出,要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,依法嚴厲打擊網絡黑客、電信網絡詐騙、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。中共中央印發的《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(2020-2025年)》提出,嚴格規范收集使用用戶身份、通信內容等個人信息行為,加大對非法獲取、泄露、出售、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。
在大數據和云環境下,個人信息從一開始就處在與自然人主體的分離狀態,自然人根本無法了解自己的個人信息在何時、何地被何人以何種方式收集、存儲、使用、加工、傳輸、提供、公開等。從我國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的立法宗旨可以看出,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的實質是一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行為規范法,“規范個人信息處理活動”處于整個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的核心地位。因此,只有夯實“規范個人信息處理活動”這個關鍵環節,才能確保達到保護個人信息權益和促進個人信息合理利用之目的。
發展數字經濟需要構建公平競爭規則
習近平指出,要健全市場準入制度、公平競爭審查制度、公平競爭監管制度,建立全方位、多層次、立體化監管體系,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。當前,我國數字經濟正在進入一個相對成熟的新階段,然而很多基本的市場規則尚未建立。因此,要健全市場準入制度、公平競爭審查制度、公平競爭監管制度,尤其是建立全方位、多層次、立體化監管體系至關重要。
2017年,時隔24年的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修訂,專門針對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: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,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,實施下列四項妨礙、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。一是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,在其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中,插入鏈接、強制進行目標跳轉;二是誤導、欺騙、強迫用戶修改、關閉、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;三是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;四是其他妨礙、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。
2021年6月修訂的《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》明確提出,國家市場監管總局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,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,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。
要制止數字經濟領域的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,保護數字時代的個人權益,保證平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,重要的是建立全方位、多層次、立體化監管體系,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,包含以法律為保障、以道德為支撐、以誠信為基石、以增進人民福祉為目標的四大核心價值體系。(王春暉)
來源:人民郵電報